提問者:021208 | 提問時間:2014-08-13 16:32:56 | 問題分類: 交易>登記審批
最佳答案 (0) 回答者:xuyj | 回答時間2014-08-13 17:30:59
凡申領《國有土地使用證》的單位和個人,手續(xù)完備,證件齊全,符合條件的,國土部門均應及時受理,并按以下程序辦理登記手續(xù):
(一)初始土地登記程序:
(1)用地單位或個人向土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。
(2)土管部門收到申請,對用地戶的土地進行地籍調查,包括權屬調查和地籍測量。
(3)土管部門對用地戶進行權屬審核。
(4)土管部門根據(jù)用地戶的申請,地籍調查結果及權屬審核結果,注冊登記.頒發(fā)證件。
(二)變更土地登記程序:
(1)須變更土地權屬(用途、名稱、地址等)的單位或個人向土管部門提出變更土地登記申請。
(2)土管部門收到變更登記申請后,進行變更地籍調查。
(3)土管部門對用地戶的變更申請及地籍調查結果進行審核。
(4)審核后,注冊登記,辦理土地變更登記手續(xù)。
(三)自申請之日起,30天內(nèi)核發(fā)土地證書或它項權利證明書。